对《关于朝阳县瓦房子锰矿恢复生产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8-11来源:本站点击:

    关于对朝阳县瓦房子锰矿恢复生产建议

    办理情况的汇报

    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市安监局于2017年4月收到了市政府交办的《关于朝阳县瓦房子锰矿恢复生产的建议》(市人大第03号代表建议)。对此,市安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并多次组织朝阳县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召开专题会,共同研究推进瓦房子镇锰矿企业恢复生产相关事宜。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瓦房子镇锰矿企业基本情况

    朝阳县瓦房子镇共有14个锰矿企业(15个系统),这些锰矿开采时间较长,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开采不规范等诸多因素,导致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安全出口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时,15个矿井相邻之间隔离矿柱已开采,采空区相互联通,与葫芦岛市建昌县部分矿山采空区也存在着联通的现象。更主要的是其中的朝阳县中兴矿业有限公司已与小凌河贯通,透水事故隐患突出。另外,该地区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具统计,2009-2014年间,瓦房子镇锰矿企业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特别是2004年6月6日,朝阳县瓦房子镇东山沟福利锰矿发生了1起死亡4人、受伤10人的较大火灾事故。

    针对以上问题,省安监局于2015年6月4日组织朝阳市、朝阳县、葫芦岛市、建昌县政府及安监部门有关人员,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有关人员,召开了“鞍钢矿业集团瓦房子锰矿及相邻矿山安全问题座谈会”,会议要求: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相邻矿山要制定整治措施,视治理结果决定继续生产或依法关闭;二是由政府牵头主导,对瓦房子锰矿矿区实施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016年4月至8月,朝阳县政府两次向朝阳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恢复瓦房子镇锰矿生产的请示》,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市安监局向省安监局进行了专题汇报,由于相关工作进展缓慢,各有关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省安监局未同意瓦房子镇锰矿企业恢复生产,不予办理安全许可。

    二、有关工作情况

    2016年10月13日,按照蹇书记的指示精神,市安监局相关人员赴省安监局专题汇报瓦房子镇锰矿企业恢复生产相关事宜。省安监局提出明确意见,同意为瓦房子镇锰矿企业办理安全许可,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需要得到有效治理,要与葫芦岛市建昌县锰矿企业统一考虑、统一标准,落实好“鞍钢矿业集团瓦房子锰矿及相邻矿山安全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并建议以县政府为主体,组织有关部门对瓦房子镇锰矿区域进行勘探,查清资源储量及采空区现状,拿出整合、整治方案,整治验收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依法予以关闭,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16年10月17日,市安监局将瓦房子镇锰矿企业基本情况及省安监局有关意见向蹇书记进行了专题汇报,蹇书记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市安监局按照省安监局提出的意见,对瓦房子镇锰矿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指导、服务。2016年10月21日,市安监局有关领导及科室人员到朝阳县安监局向朝阳县县长刘力东等有关人员传达了省安监局的意见和蹇书记的重要指示,并就排查和治理重大隐患工作与朝阳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并制定了初步方案。

    2017年2月至7月,市安监局有关领导及科室人员先后6次到朝阳县瓦房子镇,就瓦房子镇锰矿企业整改、整合等工作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并与朝阳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各有关企业负责人共同研究推进瓦房子镇锰矿企业恢复生产工作。目前,朝阳县振兴矿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已经制定了整合方案,整合工作正在进行中。各有关企业表示有决心、有信心做好整合相关工作,尽快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早日恢复生产。

    2017年5月上旬,市安监局向提出建议的史秀峰代表反馈了建议答复,史秀峰代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市安监局将继续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做好整合相关工作,并沟通请示省安监局办理安全许可相关手续,力争使瓦房子镇锰矿企业早日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