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24来源:安监局点击:


           

    第一部分    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产业政策;拟订全市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指导全市煤炭行业产业调整;依法对全市煤矿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市的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煤矿职工及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秩序整顿、规范工作。  

    (七)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责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  

    2.朝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3.朝阳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4.朝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办公室  

    5.朝阳市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50.3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50.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0.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893.42万元,主要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64.67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费用增加  

    (二)支出总计2678.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82.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7.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79万元。  

    2.项目支出1996.85万元,主要包括: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费用、罚没返还款用于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及自收自支单位的人员经费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086.72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费用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4.9万元    

    主要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费用结余等。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28.52万元,降低4.4倍,主要原因:上年度的结余用于本年度的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7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04万元,项目支出1996.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2%。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78.8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63.2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及书报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8.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万元,主要是安监局统发人员近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63.22万元,包括:  

    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663.2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应急救援、其他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有结转结余。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主要用于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期间产生的招待费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2批次,200多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57万元,增长2倍,主要是省安委会巡查时间较长等原因(有文件)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维护费用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4.96万元,增长12%,主要是公车改革后车辆由局机关统一管理支付且安全检查频繁等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1.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8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2万元,比上年增加6.96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时间在十二月末,公车维修费等来不及支付,都是在本年支付,且公车改革后车辆由局机关统一管理,因此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说明:我局在填报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时漏填了CS06政府采购情况表,但是在2017年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决算表中填报了政府采购支出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监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机要用车1辆,执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说明:我局在填报CS05部门决算相关统计表时车辆数是按照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填报,由于有一台车划转手续不齐全无法销账,所以资产管理系统以及财务账面上实有车辆仍为7台车。但是2017年下半年公车改革后我局车辆实有数为1台机要用车5台执法用车,共计6台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细节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继续抓好项目的全面跟踪检查和指导督促工作,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朝阳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