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二、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确定
    时间:2019-03-19来源:安监局点击:

    一、事项名称

    安全生产二、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确定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

    三、申请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4.法定代表人通过二级资质以上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办理材料

    1.申请文件。
    2.办公设施清单。
    3.技术支撑条件说明。
    4.相关管理制度。
    5.评审人员登记表及相关附件。
    6.员工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朝阳市行政审批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21-2656809    监督投诉:0421-2899019

    八、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逾期未补正或补正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退回申请。  

    4.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5.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通过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日内作出准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