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四、办理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3.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
五、办理地点
朝阳市行政审批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1:30 13:30-16:30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21-2656809 监督投诉:0421-2899019
八、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3.逾期未补正或补正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退回申请。
4.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5.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通过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日内作出准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