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9-09-09来源:安监局点击:


           

      

    第一部分    朝阳市安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安监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安监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产业政策;拟订全市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指导全市煤炭行业产业调整;依法对全市煤矿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市的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煤矿职工及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秩序整顿、规范工作。  

    (七)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责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  

    2.朝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3.朝阳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4.朝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办公室  

    5.朝阳矿山应急救援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安监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朝阳市安监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55.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06.3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2.3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6.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8.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6%。主要是基建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88.67万元,降低31.25%,主要原因:2017年市安监局汇总决算的年初结余大于2018年年初结余数,主要是基建账并账后年初结余数额较大。2018年汇总决算中,所属单位道口办的决算收入增加了省专项资金。各部门决算汇总后,总收入同比减少。  

    (二)支出总计1884.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7.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61万元。  

    2.项目支出11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3%。主要包括局本级的专项专支出、基建支出、以及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道口办的省专项支出,矿山应急救援中心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考核办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等。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94.65万元,降低29.66%,主要原因:2017年安监局汇总决算中,局本级决算的基建账支出额较大。2018年汇总决算的基建账支出额较小,虽然所属单位道口办的支出决算增加了省专项资金,但各部门决算汇总后,总支出同比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0.87万元。    

    主要是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未完成采购手续而无法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94.03万元,降低57%,主要原因:2018年末汇总决算基建账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24万元,项目支出11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4.65万元,降低29.66%,主要原因:2017年安监局汇总决算中,局本级决算的基建账支出额较大。2018年汇总决算的基建账支出额较小,虽然所属单位道口办的支出决算增加了省专项资金,但各部门决算汇总后,总支出同比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4%(年初市本级预算未包括道口办省专项资金,所以按去除支出后数据计算百分比)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4.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6万元,占3.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6.99万元,占96.4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4万元,主要是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直接支付的退休费计入了工资  

    2)事业单位离退休4.03万元,主要是直接支付退休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所属单位朝阳矿山应急救援中心产生的抚恤金支出列入了此功能科目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29万元,主要是全局在职统发人员的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指标调整  

    4)死亡抚恤0万元(实际发生额列入了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中,无预算)。  

    5)伤残抚恤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水体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6.99万元,包括:  

    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救援支出1816.99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应急救援、其他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按支出数去除道口办省专项及安全生产专家经费支出计算百分比,因年初预算批复不含此两项收入)。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末有结余结转资金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0万元,主要是全局统发人员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10.其他支出0.5万元,主要是预算奖励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部督察组等来我市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50余人,0.42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93万元,下降82%,主要是上年决算中含省安委会巡查期间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7万元,比上年增加31.3万元,增长70%,主要是局所属单位道口办部门决算增加了省专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燃油、维修(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4万元,实际支出比上年减少6万元,原因为上年的决算报表中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车补)列入了工资福利支出奖金科目中,故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未生成报表数据。2018年决算已将当年的公务交通补贴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科目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市安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家经费:汛期对全市43座“头顶库”进行全面排查,涉及尾矿库42座、排查问题隐患194条;开展安全风险分级工作,检查危化品企业281家,整改隐患450项,下达文书155份;对凌钢、朝阳钢铁两家企业8项重大事故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并于10月下旬进行了复查验收,检查10人及以上粉尘企业3家,检查市直管粉尘涉爆企业4家。  

    我市5个国家专项资金“头顶库”治理项目经省应急厅检查全部通过验收;全市尾矿库汛期没有发生险情,确保了安全度汛;已经完成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并录入“一张图一张表”信息系统。  

    自评覆盖率达到99.9%,自评平均99.9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我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细节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继续抓好项目的全面跟踪检查和指导督促工作,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安监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