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8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5-18来源:安监局点击:

    朝阳县人民政府

    梁士伟代表提出的《关于朝阳县锰矿恢复生产的建议》已收悉。对此,市应急局高度重视,现就朝阳县瓦房子锰矿恢复生产有关事宜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企业基本情况

    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区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共有采矿权企业15家,国有锰矿企业1家,其它锰矿企业14家这15家企业有18个采矿许可证(有3家企业整顿合并,但采矿权没合并),其中4个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6个采矿许可证办理延期手续。15个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全部到期

    二、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区安全现状

    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区由于开采时间较长,开采不规范等诸多因素,导致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安全出口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矿权设置不合理,矿脉赋存范围有限,矿权设置过多矿山分布过密,均为斜井开拓。岩移重叠、矿柱破坏、越界开采、互相串通等问题十分严重,导致通风混乱,水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波及范围大,易酿成重特大事故。

    2.未按设计开采,三个小矿擅自从小凌河河床下部穿过,其中有两个小矿与小凌河河床直接采漏,极易引起河水下灌井下,发生透水事故。

    3.安全保障非常薄弱,投入不足,欠账多,部分井筒断面过小,不符合有关规定;中段、采场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通风系统不完善,通风能力不足、网络不合理、构筑物缺失漏风严重,风量、风速、风质达不到要求;排水系统不完善,水泵、水仓、排水管道等都达不到设计要求;供电线路为非矿用阻燃电缆,风筒为非阻燃、主要巷道木支护等淘汰设施仍在沿用。

    4.瓦房子镇小锰矿整合进度缓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

    三、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区恢复生产情况

    针对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区恢复生产问题,省安监局组织朝阳市、朝阳县、葫芦岛市、建昌县政府及安监部门有关人员,鞍钢集团矿业公司有关人员,于2015年6月4日召开“鞍钢矿业集团瓦房子锰矿及相邻矿山安全问题座谈会”,会议要求: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相邻矿山要制定整治措施,视治理结果决定继续生产或依法关闭;二是由政府牵头主导,对瓦房子锰矿矿区实施综合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016年10月13日,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向省安监局专题汇报瓦房子镇锰矿企业恢复生产相关事宜,省安监局提出如下意见:同意为瓦房子镇锰矿企业办理安全许可,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需要得到有效治理,要与相邻的萌芦岛市建昌县锰矿企业统一考虑、统一标准,落实好“鞍钢矿业集团瓦房子锰矿及相邻矿山安全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建议以县政府为主体,组织有关部门对瓦房子镇锰矿区域进行勘探,查清资源储量及采空区现状,划分可利用区段和不可利用区段。对可利用区段重新进行规划,拿出整合、整治方案,整治验收合格按程序履行安全设施“同时”手续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可利用区段及整改无望、自动放弃整改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履行关闭程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自从2016年10月至今,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企业恢复生产相关事宜基本查清了资源储量情况,其余工作还未有实质性进展。

    四、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区恢复生产的工作建议

    针对瓦房子镇小锰矿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我们的意见以贯之:落实好“鞍钢矿业集团瓦房子锰矿及相邻矿山安全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相关要求,以县政府为主体,依法依规对可利用开采区段重新进行规划。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区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列出隐患清单;拿出整合、整治方案,认真开展综合治理,经验收合格按程序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可利用区段及整改无望、自动放弃整改的矿山,依法以关闭,履行关闭程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破解越界串通等问题,必须走整合、综合治理之路。依据已探明的区域资源储量,重新编制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合理设置开采范围,封闭采空区串通工程实施统一管理,对排水、供电、通风系统等进行统规划。彻底治理小凌河与矿区透水问题,不能仅靠在目前已存在的漏点做防渗来治理,要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充分的论证,提出切实有效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2.增大安全投入,彻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带病恢复生产。

    3.如果县政府对瓦房子锰矿恢复生产相关工作有新的想法、更好的方案,可形成汇报材料或治理方案,直接向省应急厅进行专题汇报。

    4.应急局对朝阳县瓦房子镇锰矿恢复生产工作历来是大力支持的,只要治理方案可行,市应急会从技术、安全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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