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专项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交叉互检
    时间:2021-06-09来源:安监局点击: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5月26日至6月1日,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组到我市进行交叉互检。

    按照应急管理部5月11日专项会议精神和专项督导检查方案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应急救援总队于5月18日联合制定了《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暨交叉互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省方案),检查范围是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重点检查危化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要求5月26日前完成企业自查,6月10日前各市完成互检、6月25日前完成主要隐患整改,6月30日前省专项工作组将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按照省方案要求,本次督导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整治任务进展情况、问题隐患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4个部分。省交叉互检组由沈抚示范区应急局、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以及有关专家共8人组成,先后对我市1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共个22重大危险源开展了全面检查,共发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一般问题隐患6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