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全市安全防范工作,市安委会于9月2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入研判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和应急处置,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文化旅游领域,深入旅游景区、文化场所、公园游园,对游乐设施、交通工具及游乐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严控高峰时段游客总量。道路交通领域,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和农村道路安全管控力度,强化高速、公路、桥隧安全巡查,全力整治“两客一危”“百吨王”等各类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消防领域,紧盯旅游景区、农家乐、老旧住宅、群租房、“多合一”场所等重点区域,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影院剧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畅通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矿山、危化品、建设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也要加强对开工企业的督导检查,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应急值守要求。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备勤、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气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保障。强化应急处置,各级消防、矿山、森防等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实施抢险救援。
及时报送各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事故信息,按照市委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第一时间报送事故或险情、灾情,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落实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各行业部门要下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市安委办7个督查组也将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负安部门于每日13时前报送当日工作情况,遇有紧急突发状况随时报送。市安委办将每天汇总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安委办及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