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和重大问题隐患曝光的通报
    时间:2021-12-23来源:应急局法规科点击: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朝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专题方案的通知》和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要求,现对部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3起典型案例和2项重大隐患进行集中通报、公开曝光,督促各行业部门严格执法监管,警示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1.2021年5月,朝阳市龙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龙城区振波烟花爆竹专营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其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已到,现在属于没有经营场所,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已经不具备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条件,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给予其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2021年8月,朝阳市建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建平晟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无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已经投入生产,该行为违反了《建筑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3.2021年6月,朝阳市双塔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众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无证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做出罚款人民币三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二、重大问题隐患曝光

    1.2021年3月,朝阳市应急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森川喀左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擅自投产。

    6月30日给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待该项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经复检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2.2021年8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中,对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使用未经内部检验的锅炉重大问题隐患。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予以行政处罚。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已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完成了锅炉首次内部检验。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上述曝光的典型案例,暴露了企业未履行“三同时”、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了个别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2.坚持举一反三,督促各单位履行安全责任。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鲜活事例引发思考,做到“一地出事故、全民受警示,一厂被查处、万企受教育”。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各级执法能力水平。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依法检查、程序规范,执法严格、规范、文明、精准。

     4.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把普法融入我市的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普及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从多方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