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2022年)
    时间:2022-02-25来源:应急局办公室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市域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统筹震害防御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划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直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全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净空安全保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

    (十九)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朝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3、朝阳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4、朝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办公室

    5、朝阳矿山应急救援中心

    6、朝阳森林消防应急救援管理中心

    7、朝阳市应急服务中心

    8、朝阳市应急救援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

    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朝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

     

    第三部分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朝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朝阳市应急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朝阳市应急局 2022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5.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785.4万元,较上年增加45.31万元。朝阳市应急局2022年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3.3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785.4万元,较上年增加45.31万元。

    二、关于2022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朝阳市应急局机关运行经费为158.72万元,其中:公用取暖费29.13万元、办公费11.59万印刷费3.84万元、水电费16.7万元、邮电费4.12万元、物业管理费0.43万元、差旅费12.64万元、日常维修(护)费0.9万元、会议0.5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交通补贴43.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修费)18万

    三、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资金40万元

    四、关于朝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朝阳市应急局“三公”经费预算数4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万元。2022年朝阳市应急局 “三公”经费预算数3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2022年预算公开和上年预算公开对比减少13万元,原因是本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压减

    朝阳市应急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12月31日,朝阳市应急局共有车辆6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车辆1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朝阳市应急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涉及本级及所属单位8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04朝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朝阳)

    842朝阳市应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