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
    时间:2022-11-30来源:应急局法规科点击:

    各供应商:

    确保朝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顺利进行,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决定通过询价方式采购朝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现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名称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项目名称:朝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

    四、最高限价:10.9万元。

    五、采购内容:

    朝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整体工程部分投资额概算为539.0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辽宁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本地化部署、数据治理与可视化系统建设、窄带无线通信系统、融合通信系统、会商室改造、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卫星通信系统建设和系统对接联调。

    要求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实施阶段、验收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程建设文件,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风险、安全保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实施的监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

    1、 工程实施阶段监理内容

    监理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确保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确保项目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 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 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

    (4)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5)监理单位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通过监理周报、月报、阶段性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跟踪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完成情况;

    (6)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点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对发现的可能影响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建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7)监理单位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实施中有关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8) 监理单位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工程中的系统软件、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到货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对于重要设备可依据承建合同、相关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其功能和性能;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可采取抽样方法进行测试;主要软件、设备及服务的到货验收应包括:

    外包装检查;

    开箱检查,对照设备订货合同,保证设备型号、类别准确无误,数量正确,附件配套,文档齐全;

    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如产品序列号,系统软件的版本和授权;

    进行加电自检测试;设备调试后,检查操作系统,防止出现默认账号和空口令等缺省设置漏洞;

    (9)必要时,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

    (10) 监理单位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11)监理单位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项目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12)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重要项目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承建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13)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项目总体质量不受影响;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

    (14)当出现项目事故时,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报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签认;监理单位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条件具备时签发复工令;

    (15)监理单位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单位的复工申请;

    (16)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或实施总进度计划;审批实施总进度计划以及分年的年、季、月计划;跟踪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对实际进度进行对比、检查、分析,对出现的偏差采取应对措施;审查承建单位的进度报告,并编报监理报告;

    (17)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际进度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实施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当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承建单位相应调整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建设单位批准;

    (18)监理单位应依据承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签认;

    (19)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检查督促承建单位按规程规范实施、文明安全实施,防止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

    (20)监理单位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

    2、验收阶段监理内容

    监理单位应评审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确保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合同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检查与测试是确认项目各系统所建内容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评估系统质量的必备措施,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项目测试验收目标,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测试方案并审查其符合性及可行性。监理机构应对项目建设的综合布线进行必要测试,对应用系统软件进行专项测试,测试过程所用设备应计量准确以确保测试结果真实可信,必要时应提供第三方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做为项目验收的依据。监理单位应组织对系统集成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2)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验收的必备条件,并签署监理意见;

    (3) 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敦促承建单位根据验收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4)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内容,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5)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

    (6)监理单位应敦促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7)监理单位应编写各时段项目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理单位应提交和提供的验收资料;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出具监理文件。

    (8)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将项目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3、其他服务要求

    (1)监理单位投入本项目现场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全部人员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提供身份证和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2)监理单位对有关采购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工程的设计单位、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投标人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全部参与全过程服务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组成员监理师证书在采购人处保留。

    4、总体监理方案(监理大纲)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编制详细的监理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概况

    (2)项目特点

    (3)监理工作内容

    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等

    (4)工程项目监理目标

    (5)监理技术保障措施

    (6)监理工作流程

    (7)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8)检测设备的配置

    六、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认真填写报价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针对项目内容和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承诺书(均须加盖公章),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并注明收件人、采购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询价前不得拆封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资格:

    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请于2022129日前,将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55号)。

    九、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  苗宇

    联系电话: 15104216530

    联系地址:朝阳市应急管理局(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一段255号)

    十、组织评审:

    采购单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就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响应情况及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承诺等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合理较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采购合同签订:

    符合国家、省、市采购相关标准和要求,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附件:朝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报价单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21129
    附件:

    朝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报价单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数量报价完成时间
    朝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1项
    按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完成时间确定

     

    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