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时间:2024-02-09来源:应急局党总支点击:


    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办公室与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2631416

    二、综合科

    组织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统筹组织协调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事项,承担新闻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631413

    三、政策法规科

    承担执法监督、执法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落实,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执法计划编制并监督执行,指导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承担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参与并指导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2899019

    四、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保障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办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有关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联系电话:2631426

    五、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2899013

    六、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2631411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的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承担相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和撤销、暂扣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信息发布。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电话:2631412

    八、安全生产行业协调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铁路、民航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实施铁路道口安全监护工作,负责全市铁路道口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参与铁路道口的改造和平交改立交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协调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省政府对市政府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备案等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2631459

    九、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联系电话:2631458

    十、防汛抗旱科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联系电话:2899013

    十一、火灾防治管理科

    监督实施相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联系电话:2631414

    十二、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负责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震害防御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联系电话:263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