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组向我市反馈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时间:2023-03-15来源:应急局综合科点击:

    3月14日,省安委会第12督查组向我市反馈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情况,并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省督导组自2月24日至3月14日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驻在式督导检查,检查了7个县(市)区,抽查了市直部门4个、事业单位11个、企业48个,包括城镇燃气、森林草原防火、矿山、危化、冶金制造、餐饮等重点行业以及养老院、医疗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实地抽查点位70个、发现隐患问题202项。

    省督查组认为,朝阳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到实处,党政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落实包保责任,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委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共派出督导组867个,组织专家体检266人次,检查企业5425家,治理隐患2606项,开展企业指导服务219家次,较好地完成了既定任务。

    省督查组认为,当前朝阳市仍然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单位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吹哨人”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存在短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有待加强等实际问题,需要朝阳市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针对问题对症下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省督查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天调度省反馈意见,掌握最新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各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按照隐患问题清单,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跟踪落实。截至目前,省反馈的202项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198项,整改率为98.02%、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