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锋、张昕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民间救援队组织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社会力量参与救援、救灾的热情持续高涨,逐渐成为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据调查了解,我市具备资质和相应救援能力的社会志愿者队伍有蓝天救援队和燕都救援队2支队伍,在水域、山地、寻失等相关事故和事件的救援中发挥了很好的补充作用。但我市社会力量参与救援起步晚,存在着能力良莠不齐、专业水平差异巨大、建设发展缺乏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实际加速推动社会力量与市应急救援体系相融合,规范和引导社会救援组织建设发展。
一是摸清现状,规范建设。对我市范围内的社会救援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市内各类救援力量分布情况,根据救援队伍现状,如综合救援实力、参与社会救援意愿等各方面情况,逐步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能力的社会救援队伍。目前,应急管理部和民政部正在就《关于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询意见,待该文件发布后,市应急局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关文件,对社会救援组织分级标准、政府购买服务、救援补偿标准、信息通报制度、指挥体系对接、灾害备案准入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推动全市社会救援队伍规范、有序发展。
二是鼓励扶持,推动发展。鉴于社会救援队伍目前存在办公训练场地面积不够,应急救援装备欠缺,管理制度落后以及训练开展相对较少等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实际协调办公及训练场地、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将社会救援队伍纳入政府相关预案体系、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等方面入手补齐短板,切实加强社会化救援力量建设。
三是组织联训,提升能力。积极引导社会救援队伍与部队、消防、矿山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队伍建立联训,开展救援技能交流,共享共用训练场地和救援装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积极邀请社会化救援队伍参与防汛、防火、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演练,强化救援协同配合,初步形成了各方参与、统筹协调、有序协作的应急救援合力。
四是规范救援,强化宣传。对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救援进行规范,加强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设,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协调指挥社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加强对社会救援队伍先进案例的宣传,从而让社会群众进一步关注、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