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应急状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制定朝阳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辽宁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朝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重大通信事故;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工作原则
在市政府和辽宁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朝阳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应急通信保障与通信恢复工作。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信息产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国省驻朝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国家和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政策及规定;组织制定、修订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决定启动预案、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终止预案任务;向上级汇报有关通信突发事件的进展以及处置情况;在紧急情况下,统一调用全市各种电信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朝阳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信息产业局局长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处理,负责与市政府和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联络工作;遇重大通信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市政府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工作。
2.1.3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信息产业局:主要承担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组织落实各自通信抢险专业队伍,及时做好因突发事件引起的通信中断事故的排除和通信恢复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市交通局:负责为应急通信保障、通信恢复行动以及应急通信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保障。
市电业局:负责为各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机房提供电力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电信运营企业承担。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震灾害信息,为采取防震减灾措施、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提供依据。
市公安局:负责应急通信事故现场保卫、处置过程中的交通管制,以及需要立案事故的侦察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
武警朝阳支队:负责特殊情况下的安全保卫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在传染病流行的疫区,为应急通信工作人员防范传染病提供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为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天气预报信息。
市人防办:负责临时调度人民防空通信应急网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调度防汛通信网络,作为应急保障通信预备队。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调度防火通信网络,作为应急保障通信预备队。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调度广电传输网络,为应急通信临时搭建线路。
石油公司:负责为通信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油品保障。
市监察局:负责对通信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记者进行现场采访的管理、引导工作;负责网络信息的监控和引导,尽可能排除不良信息;配合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在市政府和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通信应急指挥部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市内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受市信息产业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市信息产业局和全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中要贯彻落实《电信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规定》(信办电[2006] 17号)等各项工作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电信网络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卫;做好基础电信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要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3.2预警监测
市信息产业局和全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市信息产业局和全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部门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预防预警行动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措施,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立即通知相关保障单位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应立即报告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预警分级和发布
3.4.1预警分级
预警划分四个等级:
I级(特大):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可能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II级(重大):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可能造成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III级(较重):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可能造成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IV级(一般):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可能造成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预警发布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确认并发布各级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范围限于市内有关部门、涉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电信行业内部。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方式。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
I级(特大):突发事件造成包括我市在内的多县(市、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及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报告市政府,并上报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请求启动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II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通信保障时,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III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某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应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IV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我市某电信运营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2应急处置
本预案重点针对发生II - IV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4.2.1信息上报和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按《朝阳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将情况报市政府和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需要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的,应立即上报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启动本预案时,相应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提前或同时启动本级预案。
4.2.2信息通报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及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基础电信企业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用户,包括防汛、地震、气象、反恐、医疗救护、证券、民航、银行、铁路、税务、电力等。
4.2.3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发生II - IV级突发事件时,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以书面、传真或电话通知形式向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接到任务通知后,各单位应立即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2.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收到任务通知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市级、后县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线路;
2.党政专网线路;
3.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等重要部门租用线路;
4.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线路;
5.金融、证券、民航、铁路、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线路;
6.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线路。
(二)应急通信联络系统应保障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保证能随时联络畅通,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三)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和续报有关情况。
(四)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要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必要时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五)在紧急情况下,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越级调度应急机动通信系统。
(六)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4.2.5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预案任务,由指挥部办公室下达解除任务通知,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后,任务正式结束。
4.2.6事故调查、评估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特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造成损失进行评估。
4.2.7信息发布
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有关的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要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商,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
4.2.8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涉及国家秘密时,应采用保密电话、传真联系。
5后期处置
5.1事故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并将总结报市政府。
5.2奖励与责任追究
5.2.1奖励
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5.2.2责任追究
对未及时报告重大通信突发事件和在通信保障、通信恢复应急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各电信运营企业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落实人员、装备、任务,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以满足市内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2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必要的通信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储备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并按照应急通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动态掌握各电信运营企业的储备情况,必要时统一调配。
6.3必备资料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以下资料:市、县(市)区地图;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络方式。
6.4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主要依托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专家技术力量,建立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技术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决策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方案过程中,认真听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技术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5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6.6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主要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各类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情况;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值班等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各企业之间、企业内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通信保障应急所需要物资、装备、器材及备件的储备情况;通信事故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及改进防范措施等执行情况。
7附则
7.1名词术语
(1)通信:电信网络。
(2)特大通信事故: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枢纽楼破坏、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3)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辽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朝阳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朝阳分公司等。
7.2预案管理和实施
本预案由市信息产业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市信息产业局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