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管控。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制定了《关于做好禁售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停止发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全市12家批发企业和349家零售店的经营许可证分别由市、县两级应急部门收回代管,待禁售期结束后,再行发放。
强化库存管理。禁售期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返回批发企业储存或就地封存,确保禁售措施落到实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禁售期间烟花爆竹存放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烟花爆竹库的防潮、隔热、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杜绝出现超高、超量存放情况。
强化工作协调。制定了《朝阳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在落实属地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增加检查频率,全覆盖核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建立并落实周调度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全市工作情况。加强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售卖、燃放行为。
强化执法检查。市应急局和市公安局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全覆盖检查了7个县(市)区1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查了6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禁售期以来,市、县两级应急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206个,整改隐患问题3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