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集中宣传日活动
    时间:2023-04-03来源:应急局防火科点击: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3月30日,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集中宣传日活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同步开展。市委常委、副市长老颜武检查了市级集中宣传现场并参与宣传活动。

    当前,随着气温迅速回升、干旱少雨、大风天气频繁、春耕备耕等农事活动增多,我市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时期,特别是“清明”“五一”等小长假即将到来,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森林防火,建设美丽朝阳,旨在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森林草原火险源头治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燃”,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过程。

    本次宣传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朝阳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提高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不留一丝火险隐患;四是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知识,以及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提高自我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五是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曝光森林草原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充分发挥威慑警示作用。

    活动当天,市级集中宣传现场设在朝阳人民公园西区、兴隆大家庭、万达广场3个宣传地点,各县(市)区设立集中宣传点,各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活动当日,全市共发放宣传册(单) 127000 份,悬挂条幅标语1018个,摆放宣传展板562个,接待咨询人员38335人,出动宣传车辆327台。

    下一步,全市上下将紧盯春耕生产、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全面落实乡镇街道、村屯社区、森工企业、园区景区等防火责任,层层加压、严防死守、协作配合,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