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4-03-04来源:应急局预案科点击:


    朝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朝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市应急管理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314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朝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朝阳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结束(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4日至 2024年3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14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双塔区玉龙大街一段255号32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双塔区玉龙大街一段255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宜坤 姜明昌

    电 话:15566797509  182421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