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一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时间:2024-05-10来源:应急局法规科点击: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两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一、北票市某矿业有限公司“10·12”冒顶片帮谎报一般事故

    基本情况:20231012日,北票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谎报冒顶片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采场顶板矿石破碎,受爆破震动影响存在活动体企业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进行排险作业时,顶板矿石突然冒落将一名作业人员挤压致死。

    主要教训:一是超出许可范围采矿。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非法采矿。二是企业在未制定复产复工专项安全措施方案,未对地下开采系统进行风险辨识、未落实分级管控措施,未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盲目组织复产复工。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四是伪造事故现场,谎报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伪造事故现场并谎报事故。

    二、喀左县某铁矿“1·2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

    基本情况:2024年1月22日,喀左县某铁矿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卷扬机工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允许作业人员站在箕斗维修平台上,在提升箕斗过程中,井壁突然掉落大块浮冰,1名作业人员在躲避掉落浮冰时身体失稳,从箕斗维修平台上坠落至井底罐坑水窝内致死。

    主要教训:一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企业班组级培训缺失,导致从业人员不掌握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业人员长期冒险乘箕斗升入井。二是安全检查不到位。企业未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未按照规定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气温骤降时未采取措施消除井筒多处结冰的事故隐患。三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实际控制人、生产负责人未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生产负责人近20天未下井,也未能保证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

    市应急管理局强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重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非煤矿山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