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北票市某公司使用淘汰设备案
【关键词】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要旨】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29日,朝阳市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督察组联同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北票市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斜井绞车为淘汰型,该项问题违反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二条,为重大事故隐患。
【查处理由及结果】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处人民币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有的是生产经营单位采用落后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或者设备造成的。如果生产经营单位采用了这些落后的工艺或者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就存在较大的危险,在生产的安全防护方面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以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这些安全防护措施往往是治标不治本,有时即使采取了防护措施,也不能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为从根本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资金浪费,应当对落后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水平,促进设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