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
案例名称 | 北票市某公司露天采场南侧边坡存在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等案 |
案例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
案情简介 | 2024年6月20日,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北票市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两条重大事故隐患:一、露天采场南侧边坡存在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二、露天采场平台南侧局部地段平台宽度不足6米。 |
行政处理处罚情况 | 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第二章第三十条,由于为重大事故隐患,对该公司处人民币四万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第二章第四条,对该公司总经理黄某处人民币二万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暴露问题及以案释法情况 |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问题至关重要。一旦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还会对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造成严重威胁。通过本次检查,暴露出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方面存在不足,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能力亟待加强。因此,对此案进行一案双罚,对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起到警示作用,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提高企业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