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公布11起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时间:2025-02-21来源:监察支队点击:

    按照《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现将近期11起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2024年5月18日,朝阳百盛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孙某路过罐区时,发现车辆辽NN6920油路有漏油情况,立即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员,经现场确认后立即对该车辆进行了处置,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该公司奖励员工孙某人民币100元。

    案例2:2024年9月25日,国网朝阳供电公司运行人员林某等2人在巡视中,发现10kV商业线商业锅炉箱变所带商业路214号楼低压电缆引线绝缘破损,将会导致开关跳闸直至用户停电,立即向上报告隐患。该公司迅速对破损部位进行维修处理,并对林某等2人奖励500元。

    案例3:2024年11月1日,朝阳供电公司运维人员李某等3人在巡视中,发现南大营子66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A相套管存在漏油现象,将会导致套管油位下降、主变跳闸直至10千伏线路被迫停止运行,立即向上报告隐患。该公司迅速对漏油点进行处理,并对李某等3人奖励1000元。

    案例4.2024年11月9日,朝阳市责安运输有限公司员工乔某驾驶车辆回到停车场后发现旁边停放的另一辆有漏水迹象,该员工立即向该公司安全科报告了相关情况,该公司安全科立即派相关人员对隐患现场进行了处置,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该公司奖励乔某500元。

    案例5.2024年12月3日,兴隆大家庭工作人员发现疑似燃气泄漏情况,及时通知港华公司,港华公司迅速进行处理,避免了一起燃气安全事故。事后港华公司对举报人员赠送锦旗,并给予1500元奖励。

    案例6.2024年12月9日,辽宁二道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工段长唐某举报采准岩工孙某入井未携带自救器,属于“三违”行为,经核查该违规行为属实,对涉事员工孙某罚款并奖励唐某500元。

    案例7.2024年12月15日,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热轧厂轧钢作业区相关方冶金设备公司污泥间岗位员工在现场交接班过程中,发现层流7#过滤器排污管处的电伴热漏电打火,立即通知电工及轧钢作业区管理人员,现场电气运行班对伴热带进行更换,由于发现及时、处理得当,避免了火灾事故或人员触电事故发生。按照热轧厂隐患整改举报奖励细则对相关方冶金设备公司奖励1000元。

    案例8:2025年1月16日,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焦作业区调火班工长周某某,在途径三号炉高炉煤气组合阀时听见气体泄漏声音,立即组织人员设置警戒带、安排专人监护并向上报告,同时戴空气呼吸器和报警仪进行检查,发现1个直径约1cm的漏点。公司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修补和强化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该公司奖励周某某300元。

    案例9:2025年1月19日,凌源市毛家店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某,在工作中发现十中段6-2#脉顶板浮石未处理彻底并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排毛作业,消除了安全隐患。该公司奖励王某某1000元。

    案例10:2025年1月21日,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修中心钳工班朱某,在中宽带2#加热炉进行日常巡检中发现炉门立柱倾斜、炉门水管挤压变形,将会导致炉门框倒塌、炉门脱落、水管破损及起火爆炸。朱某立即将情况向上报告,公司相关部门立即停炉维修,消除了安全隐患。该公司奖励朱某200元。

    案例11:2025年1月21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朝阳石油分公司长江路加油站张某,在加油过程中发现一车辆油箱存在漏油现象,立即组织站内人员将漏油车辆推至安全区域,向上报告并联系拖车进行维修,消除了安全隐患。该公司奖励张某500元。

    市安委办希望各级各类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执行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