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 中能盛通(辽宁)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 | |||||||||
案件名称 |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法人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
中能盛通(辽宁)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案 | 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 中能盛通(辽宁)电缆有限公司 | 高盼盼 | 罚款 | 车间现场有一名维修作业电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无证上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七)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