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
    时间:2025-11-06来源:事故统计科点击: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
    朝阳市十家子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朝阳鑫盛水务有限公司“7·1”车辆伤害事故 
    案件名称实施处罚行政机关被处罚单位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救济渠道
    朝阳市十家子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朝阳鑫盛水务有限公司“7·1”车辆伤害事故朝阳市应急管理局朝阳鑫盛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025年7月1日11时许,朝阳鑫盛水务有限公司在组织朝阳市十家子河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朝阳市十家子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经查,你单位未依法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治理消除施工现场长期使用未经检测、强制报废的车辆从事土石方运输作业,未对工程弃土临时堆放点沿途道路弯角、坡度进行核算、未确定运输车辆安全行驶路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安排人员现场指挥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处人民币65万元的罚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朝阳美茂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罚款经查,你单位未依法落实工程机械租赁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出租未经检验、强制报废的机械设备;未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未辨识出租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风险,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对出租工程机械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以包代管。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处人民币60万元的罚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